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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装了,我是厨神我摊牌了! 第178节 (第2/2页)
适合长期发展,我担心小悦会跟着伱受委屈,所以便自作主张将你左边右边和楼上的商铺全都买了下来。” 林旭:????? 于大爷天天说书一样盼着的幕后黑手居然是老丈人? 幸好当时没跟着一块儿骂啊。 重新来到房产交易大厅。 窦雯静已经在窗口开始办理了。 “沈总,林老板,你俩来这里签个名。” 沈国富答应一声刚要过去,就被林旭拉住了: “沈叔叔,这不合适吧?” 要是结婚了,老丈人给房产那自然毫不犹豫就拿过来,但现在连订婚还没订呢,贸然要人家这么多房产多少有些不应该。 沈国富对林旭的反应很满意,他笑着说道: “这房产不白给,小窦,把你包里的协议拿出来让小旭先签了。” 协议? 窦雯静从自己包里拿出几张打印纸递了过来。 林旭接过来一看,上面写着好几项条款。 第一条就是接收房产三天内,林旭名下的胖墩墩餐饮公司要给沈佳悦百分之三十的股份,给沈国富百分之二十一的股份。 现在胖墩墩餐饮就是个空壳公司啊。 用这么多房产换一个空壳公司的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,老丈人你不觉得有点小亏吗? 林旭在心里嘟囔两句,继续看了起来。 接下来一条协议是等林旭和沈佳悦结婚后,沈国富名下的股份会一分为三。 一份给沈佳悦,一份给林旭,另一份则是转给公司的管理者。 看到这一条。 林旭才算是明白了过来。 不结婚的话,父女俩随时可以把林旭这个老板罢免了。 而一旦结婚,他原本那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再加百分之七,正好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五十六,对公司有着绝对的控制权。 也就是说。 想要完整的掌控整个公司,他就得尽快把萌萌哒的沈同学娶回家。 啧…… 同样都是催着结婚。 但这种催婚方式却让人完全生不出一点反感,反而还让人挺期待。 大概这才是催婚的正确方式吧。 不过另外百分之七的股份给管理者? 这会不会太多了? 林旭疑惑的看了老丈人一眼。 沈国富立马小声说道: “不给人家甜头,谁会死心塌地给你干活啊?不过你放心,那百分之七的股份会涉及到另外一份协议,不会出现尾大不掉的情况。” 作为一个有钱人。 沈国富身边最不缺的就是律师。 每拟定一份协议,公司的律师团队就会坐在一起寻找出现风险的可能,然后修改协议进行规避。 林旭看完整个协议,立马签上名字,并戳上了自己的手章。 翁婿俩签好这份协议,便根据流程,一个房本一个房本的过户。 帮忙办理业务的窦雯静一脸羡慕。 有个这么支持女婿事业的老丈人,真是让人少奋斗好多年啊。 等这些房产全都过户后。 林记美食再重新装修一波,就会成为整个迎春街最大的酒楼了,那时候生意应该会更好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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