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405 烫字 (第2/4页)
尽管涂着粉。 但还是被我发现了。 虽然脖子上围了一条丝巾。 但还是露了出来。 其实戴丝巾,本就是此地无银。 因为现在这个季节,已经是很闷热了。 还有她身上穿的那件衣服。 这是一件普达拉的高订。 很贵,很难买。 我卖过,高仿的。 方大厨前妻穿的这件,当然不是a货。 是真的。 以她的经济实力,当然有条件买这样的衣服。 问题是,这件衣服的后背心位置。 本来是镂空的设计。 会露出一块的肌肤。 不见得性感,但一定有韵味。 可此时,那块本是镂空的地方,却被里面的一件小背心给挡住了。 为什么要穿一件背心? 这是明显的画蛇添足。 完全破坏了这件衣服的美感和设计。 不应该这么穿的。 况且还是之前那个原因。 现在的天气很闷热。 连说为了御寒,都显得离谱。 如果是别人,可能是说她土,不懂时尚,乱搭配。 但这个女人,是一心想要进入上流社会的。 不可能不懂这些规矩。 不可能犯这么愚蠢的错误。 答案只有一个。 有意为之。 是在遮掩什么。 遮掩什么呢? 她刚才被阿曼达说得哑口无言。 匆匆离开时,与我擦身而过。 我看到了她的手背。 上面也有伤。 看着不深。 就是几个暗红色的小伤疤。 可能别人不一定能看出这些伤疤是怎么来的。 但是我一眼就认出来了。 这是被烟头烫伤的痕迹! …… 在我读初中的时候。 很多好学的学生。 包括我在内,都会在课桌上,用小刀刻上一个“早”字。 这当然是受到《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》的启发。 致敬伟大的周先生。 但是混子或者喜欢装酷的男生。 包括我那个现在已经变成白痴的哥哥。 则是喜欢用烟头在自己的胳膊上,烫出很多个小圈。 显得自己很拉风。 甚至为了让伤痕更明显。 我那个傻逼哥哥还会往上涂钢笔水。 看着恶心无比。 但他们都觉得这样很帅。 或者模仿孤独,冒充绝望。 失恋的时候,烫几个。 无病呻吟。 显得自己像是一个情圣。 我对这样的行为当然很不齿。 我觉得这样做的男人与帅,或者酷,没有半毛钱的关系。 要么蠢。 要么傻。 思想不成熟。 后来,我在工厂当厂妹的时候。 我们对门宿舍的姑娘小韩。 在外面认识了一个老乡。 那老乡拼命追小韩。 小韩开始没答应。 于是那个老乡就用烟头,在自己的左胳膊上,烫出了一个“韩”字。 把小韩弄得有些懵。 也有些感动。 似乎觉得自己遇到真心人了。 她想答应,又打不定主意,就来问我。 因为那时候,我已经经过特训。 成为了厂里面的技术标兵。 也成为了很多女工的偶像。 现在想,我从那时候开始,就已经有了“万事通”的属性了。 小韩问我,要不要接受这个老乡。 我反问小韩。 你爱他么? 或者说爱太严肃了。 你喜欢他么? 小韩告诉我,之前是不喜欢的。 因为那个老乡整天油嘴滑舌的。 还有些不务正业。 但是看到了他胳膊上的烫字,又觉得心有些乱了。 觉得自己要是拒绝了一个这样痴情的男人。 真是有些过分。 还问我,那个老乡平时看着游手好闲的,但忽然做出了这么深情的举动。 这是不是就是说的痞子最深情啊? 就像是很多电影里面演的一样。 那些古惑仔、小混混,其实都是白马王子?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