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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再见,艾瑞克斯少爷,谢谢您的招待。”琼微微行礼,随后也离开了列馆。 “难道我刚刚看错了?”艾瑞克斯自言自语,他阖上书,去找希恩。 书房的门敞开着,他走了进去,里面一个人也没有。 深夜,圣维亚皇宫,第二庭院,皇子寝宫。 银发男人赤着脚横躺在被海獭皮包裹的沙发上,麻木地喝着手里的冰镇红酒。他自顾自地喝着,鲜红色的酒水沿着嘴角流淌过他脖子上细长的青筋,留下一道淡红色的水痕。 随便来一个经常品酒的人,都会痛骂男人的饮酒方式实在是暴殄天物。男人喝的是“托卡伊”,是一种贵腐酒,它还有个美名叫“液体黄金”更能反映它非凡的价值。“托卡伊”是特供的,每年产量紧俏,在贵族圈子里更是大受膜拜。如果小贵族里有谁能得到一瓶,那肯定是要拿出来炫耀一番,然后再在众多羡慕嫉妒的目光下好好收藏,留着以后独自细品。 玛尔斯不是小贵族,他不会在乎。他是猎鹰会的会长——“帝国未来的核心”,这是多么难得的成就,就连他的父亲萨尔菲德三世在他这个年纪也只是猎鹰会里的会员。 这样的他心里曾经装着整个帝国,自然精贵如“托卡伊”在他眼里也不过是消遣用的普通酒水,不值得他为之迟疑片刻。 鹰,象征着力量。展开双翼的鹰,象征着胜利。 第一任校长创办猎鹰会的寓意就是将帝国最具“力量”的年轻人聚集起来,而根据他的标准,猎鹰会的会长必定是一名能“猎鹰”的人——“能够驾驭力量,能够征服胜利。” 玛尔斯坐了起来,血液里的酒精让他内心燥热。他随手解开胸前束缚的纽扣,从冰桶里拿出玻璃酒瓶。他像意识不到一样,任凭冰冷的酒水从圆形瓶口源源不断地注入玻璃酒杯,直至装满,溢出,再沿着细长的高脚流着到处就是。 有人从他的手里夺走了酒瓶。 似乎被这个强硬的举动触怒,玛尔斯微挑眉眼。 昏暗的灯光下视野晃动模糊,长裙金发的女人站在他的面前,脖子上系着一条玫瑰色的丝绸巾。 “我没有喊任何人进来。”玛尔斯望着眼前的女人,冷声说,“滚出去。” 女人似乎没有听到他的声音,或者说,根本没有将他说得话放在心上,俯身靠近,沉默地望着他。那双眼睛让他有些熟悉,就像阳光下无风的海面,宁静神秘。女人离他越来越近,温凉的肌肤缠绕上他的guntang的手臂,这样对比明显的触碰让玛尔斯燥热的心猛烈跳动了起来。 沉溺情|欲比长期酗酒更容易腐蚀人的心志。在这一方面,玛尔斯对自己有着严苛的要求,在他看来怀里经常抱着女人的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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