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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ysн.й#9428; 分卷阅读71  (第2/2页)
。”    “露易丝小姐!”她身旁的男子有一些焦急,甚至不顾露易丝的阻拦,忙说道:“殿下,家族出了大事,我们都希望您能够回去掌事。”    虽然叶城早就猜到,雷克斯的身份不简单,但听到他的话后还是一惊,不由得偷瞄了一眼一旁的少年。    “不要用‘我们’两字,我已经完全脱离家族,以后不再是狼人里的贵族。而且我真的很喜欢现在的生活,根本没有考虑过回到家族。今天前来更不是为了做个说客,只是想看看我哥哥的近况。”露易丝顿时露出不满的神情。    她和雷克斯青梅竹马,对他再了解不过了,一旦认定的事情不会改变。她能感觉到哥真的喜欢这个人,而她和加里也能长相厮守,露易丝由衷的为他们感到开心。    “今天来看到你们,我就已经很开心了。一会儿我还要捎一些东西回去,所以就先不打扰你们了。”露易丝说完就要拉着西装男走。    雷克斯抬手阻拦着,叶城适时的进屋回避,想来上次雷克斯半夜出去,跟这事应该多多少少有点关系。    西装男临走前,还不忘扭头叫嚷了一句,“殿下,还请您再考虑一下呀!”    在两个人离开以后,叶城忍不住评价道:“露易丝是个很可爱的姑娘。”    雷克斯皱了皱眉,有些不满他夸赞别人,“哥,那我呢?”    叶城原本还想要说,你和人家姑娘比什么,就感觉少年的手很不老实,手掌沿着他的衣服下摆钻进去,在自己的肚子上摸来摸去。    好吧,一点都不可爱。    “摸我肚子干嘛?”叶城掀开衣服看了一眼,或许是最近锻炼比较松懈,青年发现rou眼可见的胖了一点。    雷克斯认真想了想,“哥的肚子软软的。”    他右眼皮一跳,这样下去剩下的几块腹肌,恐怕就真的要九九归一了。    “不行,我要锻炼。”叶城突然站起身来。    雷克斯赖在他身边,时不时咬着他的耳朵,叶城早就发现他很爱咬人。    怎么一个两个,全都有咬人这个坏毛病。    弗德诺毕竟是血族,兴奋状态咬人是本能,而雷克斯的本体是一只狼,咬人变成了打上标记的一种方法。    叶城想了想问他,“你究竟是怎么想的?”    他指的是西装男,所说让他回家族一事。    雷克斯如实回答,“我不知道。”    身为狼人族的王子,是回到家族处理事务,还是和他meimei露易丝一样,抛弃一切枷锁过上想要的生活。    这是一个难题。    某种意义上来说,露易丝是个很特别的人,她说放弃贵族身份就放弃,只是为了追求想要的生活而已。    她活的很通透洒脱,就算狼人乱成一锅粥,她依然还能做到置身事外。    不过,叶城对少年的回答倒是并不意外,虽然他有着一身漂亮的腱子rou,可到底还是刚成年的少年。他拍了拍雷克斯的手背笑着说:“遵从你内心的想法吧!”    雷克斯有些焦躁,反手抓住了青年的手    яóυzんǎǐщυ.óяɡ(rouzhaiwu.)    --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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