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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野是他人生中的一盏明灯, 让他切实明白为自己前途奋斗虽然辛苦,但滋味是甘甜的。积极向上比玩闹混日子好的多。 他本想找个合适的机会将自己的好朋友介绍给张野,现在张野透露出来的不乐意, 让他左右为难。 “高考完放暑假,他过来玩两天就回去了,不会耽搁太久,这样,我去接你行吗?” 庄严头戴太阳帽, 穿着蓝色短袖和牛仔短裤,一双白色运动鞋,十分清爽俊帅的打扮,眼睛狭长, 带着温柔的笑意,走过来问:“怎么了?有什么事吗?” 曾桥笑着说:“没事,我和你说过的, 我的那……那口子, 他也要出来, 我们先去接他吧。一起吃个晚饭,然后在市区里转转,看看夜景。说真的, 没什么可看的,毕竟不是旅游城市,高楼大厦哪儿不是这样?小野,你收拾下,我很快回去接你。” 张野扶着额头一阵暗恼,他的反应太大了,又有点丢人,嘴上说不在乎,认为自己的付出比曾桥少,不管什么时候都能抽身而出,不知不觉中已经变了样子。他在自己还不曾察觉的时候已经一头栽了进去,这分明是吃味霸道又嘴硬的恋爱小情侣才会有的情绪。 抓了抓头发,起床钻浴室去洗澡,没多久他便从里面出来,没穿上衣,还残留的一滴水珠顺着肌肤纹理滑落,回到卧室套上准备好的白色短袖,这还是曾桥陪他一起买的,两人都觉得还行,就买了两个不同的图案。放假后他大多数时间都缩在家里哪儿也不去,所以这是他头一回穿。 他刚出电梯门,正好看到曾桥的车停下来,曾桥带着墨镜,但他还是一眼就能认出来,无法不承认,这人天生适合生活再万人瞩目的氛围中,哪怕一身普通装扮也能穿出别样的味道。只是这种粘人粘的像条狗一样的习惯得好好改改,比如现在,他刚走下台阶,曾桥已经伸出手要来勾他的脖子。 “我们算不算心有灵犀?不然怎么会穿同一款衣服?” 张野拍了下他的胳膊,示意他旁边还有他的朋友看着。 原文中因为作者笔立不够的原因,所以庄严这个角色显得有点模糊,只知道长的好看家境好,但是见了真人才知道什么叫温润尔雅,像是一道潺潺流过的溪水,让人只觉得舒服,却也不太好亲近,那股清冷贵气逼人,让人无法视而不见。 “张野,你好,我是庄严,听曾桥说起过你好多次,这次终于见到真人了,很高兴见到你。” 张野有点不好意思,和他打了个招呼,觉得先前自己耿耿于怀的样子有点太难看。其实他还有点怀疑,曾桥的眼睛是不是长瘸了,身边这么好的尤物不要……当然,小说人物的命运不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,当他没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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