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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溺玫瑰 第113节  (第3/3页)
休眠的镜泊湖,外冷内热。    温书梨与他对视,“阿厌。”    “我在。”    简短的两个字,安全感犹如潮水般无尽上涌,抵达心岸。    沈厌不动声色地握紧她的手腕,“别听她的。”    视线一转,对女人和男人说:“我的事情,轮不到你们插手,你们不是我的亲人。”    发烧的不适褪去,声音恢复,他嗤了声,道:“沈家和我没有任何关系,现在没有,以后也不会有。”    话音落地,世界安静。    长廊尽头的透明推拉窗半开着,无形寒风偷溜进来,吹动少年的黑发,衣摆微扬,弧度微不可察,整个人显得冰冷。    温书梨的心猛地一跳,沈厌说出如此决绝的话,他们之间……发生了什么?    她的少年,一个人到底承受了多少不好的事情?    “沈厌,你说这话是想和我断绝父子关系吗?”沈埕出声,不是劝说他,而是谴责他,“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,你为什么总是揪着不放,为什么总在一个闭环里?!有意思吗?别忘了,你姓沈,是沈家的人!”    医院明令禁止大声说话,但沈埕的地位高不可攀,有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资本。    沈夕的小身子骨倏尔一颤,应该被吓到了,缩在蒂拉的怀里哭,白嫩的双手紧紧攥着熨帖的vip病号服,扯出印记深浅不一的褶皱。    下一秒,松开,褶皱未平,化成具象的痛苦伤疤,哪怕使得浑身解数,一遍又一遍地修复,怎么也抹不了。    小姑娘的眼泪剔透晶莹,像是断线的珍珠,“啪嗒啪嗒”掉在地板上,抽噎着,断断续续地说:“爸爸,爸爸……求你不要……凶哥哥呜呜呜呜呜……”    大人之间的事情,小孩子确实不该参与,蒂拉后退几步,转身带沈夕回了病房。    “父子关系?笑话。”    沈厌扯动唇角,嗓音漫不经心的,每一个字击给男人一记重创,在他肩膀上压下千斤沉石,“五年前,你就不是我父亲了,现在说我是沈家的人,晚了吧?”    晚了,晚了五年,晚了一千八百多天。    在这一千八百多天的日日夜夜里,沈厌怎么过来的?沈埕从来没想过。    现在又说他是沈家的人,呵,谁听了会高兴?    “对,我揪着不放,你是怎么对我母亲的。”沈厌眉眼低沉,没有情绪激动,声音淡淡,却满是讥讽:“你心里比谁都清楚。”    第一次听到沈厌谈起他的母亲。    温书梨跳动的心咯噔了下,不知道什么原因,须臾片刻,心口泛起丝丝缕缕、愈发浓重的酸,裹挟着世间凡尘苦涩,一并渗入她的骨骼,好疼。    阿厌也是吗?    心疼他,好心疼他。    沈厌把话说完,“以后,你在京城过你的逍遥日子,我们井水不犯河水。”    他不发脾气,不用恼怒的神色同沈埕争持,是因为没必要,也因为怕吓到他心爱的姑娘。    在做任何事情之前,沈厌都会考虑温书梨的感受,他的细心永远只给她,毫不吝啬的,掏心掏肺的。    沈埕说不了什么,一时语塞,回忆起以往时光里的点点滴滴,良久,才说出一句:“我爱过你的母亲,真的爱过。”    “爱”和“爱过”,少了一个字,含义大径相庭。    前者是坚定不移的爱,是相伴一生的爱,无论什么外界因素也拆不散这份真诚的爱。    爱得热烈、爱得诚挚、爱得热忱。    后者是短暂的爱,在其他时间爱上了别人,并非独属对方的爱,是分心的爱,不负责任的爱。    隔得距离有点远,他们并没有听到沈埕说的话。    沈厌也不在意,话已至此,没什么好说的了。    “梨梨。”他或许累了,但对喜欢的人说话,依然轻声着,“我们走吧。”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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